黑龙江
2025年黑河市公安局招聘22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5-04-23 16:49 来源:黑河市公安局官微
黑河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黑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标准和程序。采取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22名,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黑河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三、公告及报名考试信息发布
“黑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黑河市行政区域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
(四)应聘者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23日至2007年4月23日期间出生);
(五)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及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六)身心健康,无涉毒史;符合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体检标准(附件5);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组织招聘的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聘用,不能列为招聘对象: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25年5月7日至9日法定工作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地点:黑河市公安局爱辉分局办证大厅(双拥大街3号)。
本次招聘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报名需要携带的材料
1.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公告附件中的《黑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岗位承诺书》(附件3)和《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各1份,提前将照片(2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粘贴好、信息填写完整、手签承诺;
2.退役军人需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需复印到同1张纸上);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近一个月内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证书备案表》(打印),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证书备案表》。
5.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征信报告1份。可在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楼(爱辉区通江路14号),个人征信查询机打印。
现场报名资格确认需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项报名复印件材料,由黑河市公安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低于1:3的,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对于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请密切关注“黑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黑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一)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黑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别为公安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时事政治等内容)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3.笔试总成绩可在“黑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黑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将按比例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黑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相同的,具有优先聘用情形者优先进入体能测评(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若无优先聘用情形,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进入体能测评。
七、体能测评
(一)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评或逾期不到的,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黑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为准。
(三)体能测评合格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5)执行。
(四)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成绩有异议的,应当场向监督人员提出,事后提出不予受理;体能测评所有项目当场当次进行,事后不予复试。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根据本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体检
(一)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见附件5)执行。体检费(复检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自理。
(三)体检名单、时间、地点在“黑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不合格的应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黑河市公安局组织同级别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五)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本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本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政治考察
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政治考察由黑河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从本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黑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不予聘用出现岗位空缺,从本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十一、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首次评定实施办法》规定,被招聘人员与市公安局签订《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此次签订劳动合同不少于3年(不含试用期6个月),招聘辅警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此次招聘的辅警试用期内发放月基础工资3351元(含“四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实行层级化管理,薪酬待遇与辅警层级挂钩。所招聘辅警依法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其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十二、有关说明
(一)辅警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或者带领下开展工作,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二)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发布的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等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自行承担。
(四)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任何组织及个人假借公安机关名义的招聘行为与公安机关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六)本公告由黑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56-2655305。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456-2655099。
现场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56-2830012、2837093。
(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黑河市公安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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